(经管学院 何娟)为响应3月15日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号召,提升同学们思辨能力、创造能力和自主思考能力,营造浓厚的思辨氛围,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昂扬向上,敢于辩驳的青春风采,3月14日上午,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2311班在东津校区模拟法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此法)是否保护经营者权利”辩论赛,法学教师齐康现场指导比赛。
辩论赛分为四组,每组两人,两两对战,在辩论赛中每位参赛人员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不保护经营者权利的同学从此法只规定的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作为立论依据;而认为此法保护经营者权利的同学则从经营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共存为立论依据出发。比赛过程中,你争我辩,高潮迭起,精彩纷呈,辩手们沉着冷静,仔细分析对方的论据,从容地反驳对方漏洞,展示出其丰富的知识储备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本次活动不仅锻炼了大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还提高了同学们的思维逻辑能力,展现了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同时对加强经济与管理学院优良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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