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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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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职责

2015-05-18  点击:[]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声誉,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二、完成讲授课程、指导实验教学、专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辅导、批改作业、教学考核等教学工作。

三、完成所负责课程的三纲编写工作,进行课程建设及教材建设。

四、参加科研、教研活动和教学改革,参加专业学科建设,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学术讨论,举办学术报告会或专题讲座。

五、参与实验室建设。

六、每学期做好教师档案(课表、进度表、听课记录本、课程教学总结、教案及教科研资料),交教研室存档。

七、参与并完成学校指派的业务进修,师资培养,主动拓展第二专业,争取一专多能。

八、根据系里安排担任学生活动指导教师、专业(或班级)指导教师、班主任或其他社会服务工作。

九、完成系领导和教研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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