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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22-08-25 教务处 点击:[]

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把好出口关的重要环节。根据《KY.COM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院政发教〔2021〕55号)要求,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根据教委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提议,经院长办公会同意,我校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调整至2022-2023学年上学期集中完成。

(一)前期准备及选题(第1-4周)

1.各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制定本系工作方案。遴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按指导人数1:1.5比例拟题目并提交至所在系;

3.各系组织对提交的题目进行审定;

4.集中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

(二)任务书下达及开题(第5-7周)

1.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学生查阅文献资料,撰写开题报告;

3.指导教师审阅开题报告;

4.各系组织并完成开题答辩。

(三)撰写及中期检查(第8-12周)

1.学生针对课题查阅文献资料,进行深入研究或调研,撰写论文;

2.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各系组织完成中期检查;

3.学生继续撰写毕业论文,并按照教师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四)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第13-15周)

1.各系成立答辩委员会,制定答辩工作方案;

2.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及查重报告;各系组织开展指导教师评阅和交叉评阅;

3.各系答辩委员会审查答辩资格,确定答辩名单;

4.各系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5.各系组织完成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

(五)资料归档及推优(第16-18周)

1.各系进行文档整理、归档,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

2.各系遴选并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二、工作要求

1.各系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2023届本科毕业生认真学习《KY.COM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KY.COM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KY.COM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荐评审办法》等制度,并遵照执行。

2.指导教师应结合课题内容、工作量及进度、学生实际需要等科学合理制定指导计划。人文社科类专业指导次数不应少于11次,理工科专业指导次数不应少于14次。

3.各系依据专业实际,合理安排答辩日程。答辩时应做到一问一答;一辩、二辩之间留有充足时间供学生修改、准备。

4.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须在9月10日前提交教务处备案;答辩工作方案须在答辩开始前一周提交教务处备案。

三、评优及奖励

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将依据《KY.COM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荐评审办法》评选和奖励。

 

 

教务处

20228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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