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把好出口关的重要环节。根据《KY.COM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院政发教〔2021〕55号)要求,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根据教委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提议,经院长办公会同意,我校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调整至2022-2023学年上学期集中完成。
(一)前期准备及选题(第1-4周)
1.各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制定本系工作方案。遴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按指导人数1:1.5比例拟题目并提交至所在系;
3.各系组织对提交的题目进行审定;
4.集中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
(二)任务书下达及开题(第5-7周)
1.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学生查阅文献资料,撰写开题报告;
3.指导教师审阅开题报告;
4.各系组织并完成开题答辩。
(三)撰写及中期检查(第8-12周)
1.学生针对课题查阅文献资料,进行深入研究或调研,撰写论文;
2.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各系组织完成中期检查;
3.学生继续撰写毕业论文,并按照教师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四)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第13-15周)
1.各系成立答辩委员会,制定答辩工作方案;
2.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及查重报告;各系组织开展指导教师评阅和交叉评阅;
3.各系答辩委员会审查答辩资格,确定答辩名单;
4.各系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5.各系组织完成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
(五)资料归档及推优(第16-18周)
1.各系进行文档整理、归档,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
2.各系遴选并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二、工作要求
1.各系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2023届本科毕业生认真学习《KY.COM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KY.COM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KY.COM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荐评审办法》等制度,并遵照执行。
2.指导教师应结合课题内容、工作量及进度、学生实际需要等科学合理制定指导计划。人文社科类专业指导次数不应少于11次,理工科专业指导次数不应少于14次。
3.各系依据专业实际,合理安排答辩日程。答辩时应做到一问一答;一辩、二辩之间留有充足时间供学生修改、准备。
4.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须在9月10日前提交教务处备案;答辩工作方案须在答辩开始前一周提交教务处备案。
三、评优及奖励
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将依据《KY.COM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荐评审办法》评选和奖励。
教务处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