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落实学校董事会、党委、行政人事工作的有关决定,负责学校机构岗位设置、人才引进、队伍建设、培养培训、职称评聘、薪酬福利、合同档案、人事管理、师德师风等方面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学校董事会、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对于人事工作的批示;
2.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拟定;
3.负责制定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对各类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4.负责人才计划的拟定、人才引进及管理;
5.负责干部的选拔、任免、管理、考核、教育;
6.负责教职工的培训培养工作;
7.负责多元化薪酬体系建设,做好工资、绩效、教职工奖惩、社会保险、公积金办理等工作;
8.负责教职员工的入职、续聘、退休、解聘等劳动关系管理;
9.负责人员内部异动管理;
10.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工作;
11.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2.负责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13.负责教职工档案及数据库管理;
14.负责全校教职工日常考勤管理;
15.负责各类人事相关考核工作;
16.负责教职工年终个人考评工作;
1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